嘉兴市民防物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员工公告
嘉兴市民防物业服务中心成立于1986年10月,民防物业中心立足人防、平战结合、维护管理等工作方向,主要负责人防物业管理和人防工程的维护保养、维修和开发利用。因人防工程产权登记改革和存量人防资产市权下放后的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等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员工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计划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名,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嘉兴市民防物业服务中心劳务派遣人员公开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毕业证取得时间、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户籍落户、取证期等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4年11月30日。
2.“35周岁(含)及以下”指1988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84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
3.学历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留学人员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若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行政部门学历认定。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高校专业目录设置及审查认定,大学专科专业参考《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硕士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颁布、2012颁布)。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尚未满处分期限(影响期限)的;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如实、准确填写《嘉兴市民防物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资料(PDF格式)通过互联网电子邮件传至jhfz188@sina.com(邮件标题必须注明“嘉兴市民防物业服务中心+姓名+联系电话”)。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下午17:00。
2.资格审核。(1)初审: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的有关资料进行资格初审。(2)复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交《报名表》、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养老保险历年缴费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报名录用资格。
3.考试。通过初审人员进行笔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聘计划与入围对象不足1:2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此岗位招聘计划)。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和考核。根据考试结果,按照1:1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合格者由聘用单位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内容为拟聘用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业务能力等情况。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和聘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考核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通过后,经规定流程,办理聘用手续,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员须服从工作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事宜,由聘用人员本人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并在办理报到时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
四、有关待遇
最终聘用人员享受《南湖区城投集团公司及直管子公司非编员工薪酬管理办法》待遇标准。
五、其他事项
报名电话:0573-82227111
咨询电话:0573-82062485
附件1:2024年嘉兴市民防物业服务中心劳务派遣人员公开招聘计划表
附件2:嘉兴市民防物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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