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劳务派遣单位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印发<《安徽省劳务派遣单位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283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许可机关应当对劳务派遣单位提交的年度经营情况报告进行核验,依法对劳务派遣单位进行监督,并将核验结果和监督情况载入企业信用记录”。《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明确,自2022年起,将劳动派遣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纳入公共信用信息。20244月,我省地方标准《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规范》发布实施。为维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劳务派遣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我们研究起草了《安徽省劳务派遣单位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厅内相关处室单位意见,并在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了送审稿,经厅内合法性、公平竞争等审查评估,并提请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正式印发《安徽省劳务派遣单位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总则。明确信用评价的目的和依据,信用评价的原则,适用范围和评价主体,以及职责分工等内容。

第二部分,信用评价分级及标准。按照《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规范》,将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分为AAA级、AA级、A级、B级、C级五个等级,对依法取得有效《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参加年度经营情况核验的劳务派遣单位可获得初始分,再根据评价指标加减分后得出最终得分,评为相应的等级。

第三部分,信用评价程序。强调信用评价工作结合劳务派遣经营情况年度报告核验工作一并进行,将信用等级评价程序细化为单位自评、审核评价、社会公示、等级评定、结果公布和档案管理等具体环节,明确完成时限。

第四部分,公示期间异议处理。规定信用等级公示期内,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处理程序、期限以及向上一级人社部门申请复核的处理程序。

第五部分,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明确信用评价结果有效期为1年;对获得AA级、AAA级的,明确了8项激励措施;对获得A级的,明确了5项激励措施;对获得C级的,明确了5项监管措施。

第六部分,监督管理。包括信用档案的建立与管理,信用信息的公开,不符合等级条件劳务派遣单位的处理,以及人社部门工作人员在审核评价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等。

第七部分,附则。明确由省人社厅负责《办法》的解释,确定《办法》的施行日期及有效期。

三、主要特点:

一是明确管理责任,实施劳务派遣信用监管。《办法》明确信用评价的目的和依据,信用评价的原则,适用范围和评价主体,以及评价程序和职责分工等内容,强化人社部门作为劳务派遣用工监管部门的主体责任,确保全省开展评价的标准、程序和方法统一。

二是坚持动态管理,规范劳务派遣信用评价行为。办法》针对劳务派遣用工中的违法违规突出问题,结合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核验工作,对信用等级评价实行年度动态管理,规定了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处理的具体程序,明确了评价过程中违规行为的处理办法,对各级评价部门强化对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的管理和监督提出了具体要求,便于基层对标实施。

三是加强结果运用,引导劳务派遣规范发展。《办法》对获得不同A级的劳务派遣单位明确了降低检查比例频次、优化指导服务、加强守信结果联动应用等多项激励措施;对获得C级的,加强检查监督和联合监管,确保结果有效运用。对评价后信用信息档案的建立与管理,明确了职责分工,加强跟踪监督。


解读机关: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咨询单位:劳动关系处

联系方式:0551-62663149

2025-01-01 02:28 点击量: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