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态移民搬迁政策
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地质灾害及生态搬迁会议精神,就搬迁工作做出以下解读:
1.目前已确定2023年搬迁户数其程序性资料务必要在10月8日前完成上报,等县市确定无误后,要在10月底前完成选房,年底要搬迁入住。
2.请各村(社区)按照户申请、组评议、村初审的方式再仔细对符合搬迁范围(地质灾害、地震灾害威胁区、自然保护地核心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湖泊)防洪管控区和生态敏感区)进行摸底。
3.对摸底上来的搬迁户在选择安置方式、安置去向时要充分考虑自身产业结构和主要经济来源,目前安置去向主要有(镇区集中安置点、搬迁户所在村内的其它安全区域、县城、兰州新区),对以农业为主要经济来源的搬迁户,村委会要建议选择在镇区集中安置点或搬迁户所在村内的其它安全区域。以搬迁到县城为例,县城房子均价为5000/㎡,一套100㎡的房子在扣除补贴政策后农户还自需筹措50万左右,才能达到搬迁入住条件。所以要考虑农户的产业结构和经济情况,做好政策宣贯工作。
4.所有的搬迁户在妥善安置后,原有的宅基地及附属设施必须完全拆除并复垦为耕地,恢复耕地后搬迁户可自己耕种。
2025-01-25 15:17 点击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