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与外包:发生劳动纠纷向谁维权?

劳务派遣与外包:发生劳动纠纷向谁维权?

2023-11-07 23:10

发布于:重庆市

前一刻还是某机关职工或某国际大品牌员工,因公司负面公共事件不小心上了热门新闻,立刻变身“临时工”、“派遣工”被解雇的事件这些年层出不穷。在此且不论当事人是自作自受还是做了背锅侠。作为求职者的你,如果应聘了劳务派遣或劳务外包岗位,当出现劳动纠纷,你知道到底该向谁维权吗?

无论是劳务派遣还是劳务外包,它们的相同点是:员工的劳动关系和社保关系始终由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力资源公司负责,而不是实际用工方或发包方。

而它们的不同点如下:

1、服务性质不同

对用工单位而言,人力资源公司提供的是派遣工;而劳务外包提供的却是针对某个相对独立项目的全部劳务服务。

2、用工需求不同

在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需要的是人力资源公司为自己提供约定数量的“派遣工”,至于派遣工完成多少工作量,这与人力资源公司并不相关;而在劳务外包中,承包方与发包方即客户方交易的对象是具体的工作任务,即“工作量”。至于由谁来完成工作任务,由谁来管理,使用多少劳动力,客户方根本不管,承包方自行安排。

3、用工范围不同

劳务派遣是为用工单位提供特定岗位而非特定项目的派遣员工,而派遣工通常只占某个相对独立项目用工总数的一部分。劳务外包却是为用工单位提供特定项目而非特定岗位的外包员工,并且外包员工应该占整个项目用工数量的全部。

4、合同性质不同

劳务派遣签订的是劳务派遣合同,劳务外包签订的是劳务外包合同,服务性质不同协议性质也完全不同。劳务派遣协议中用工单位是以人力资源公司提供的派遣工数量结算费用,结算方法是“工作人数乘单价”。劳务外包协议中发包单位依据承包方完成的工作量结算费用,结算方法是“工作数量乘单价”。

5、结算标准不同

劳务派遣服务的结算标准是“劳动力”,是“员工数量”;劳务外包服务的结算标准是“工作量”,是“项目数量”。

6、管理角色不同

在劳务派遣中,员工接受的是用工单位的管理,用工单位不仅要管员工的工作过程,还要管员工的工作结果。这是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显著区别之一。简单来说,员工要面对两个老板,一个是法律上的老板,一个是实际上的老板。

而在劳务外包中,员工接受承包单位的管理,发包方即客户方根本没有权力管理员工,他们只关心结果,不关心过程。换句话说,员工只认一个老板,即法律上的老板。

7、服务主体不同

人力资源公司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公司法相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的法人实体。劳务外包中的承包方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也可以是个人,但在实际操作中个人外包往往会被判为劳动关系。

8、相互关系不同

劳务派遣是三方合作关系,派遣员工与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都存在法律关系。用工单位应该与派遣员工就工作岗位、劳动纪律、奖金计算、安全生产、保守商密等事项签订岗位职责协议。劳务外包只是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双方发生关系,发包方与承包方员工之间并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也无须签订任何协议。

9、适用法律不同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用工形式,派遣方、用工方、派遣工三方关系处理适用《劳动合同法》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劳务外包作为一个经营服务项目,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关系处理适用《民法典》。

10、违法后果不同

劳务派遣关系中,如果因为工作给派遣员工造成损害时,主要由派遣单位即人资公司承担。但人资公司若足够强势,可能也会通过《劳务派遣协议》,要求用工方分担一部分,甚至全部转移至用工方。劳务外包服务中,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员工并不直接发生法律关系,除必须确保能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以外,无须对承包方员工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如今物价飞涨,行业内卷,越来越多的企业经营成本上升速度超过利润增长速度。如何降低用工成本,成为了老板们心头的焦虑。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开始尝试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这些早年流行于国企、事业单位、外资企业的用工方式。所以各位求职者朋友们,一定要弄清楚这两种用工形式在风险和责任分配上的差异,以便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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