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出台家政服务条例】

  日前,经浙江省人大常务委员会批准,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7号公布,《温州市家政服务条例》(以下称“《条例》”)将于2021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对家政服务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为促进家政服务业健康发展提供法律支撑。

  《条例》所涉及的家政服务,包括在家庭成员的住所或者其指定场所有偿提供照护、保洁、烹饪等满足家庭日常生活需求的活动,在月子中心、养老服务机构等固定场所集中开展相关服务的参照执行。不仅规范了家政服务机构、家政服务人员、家政服务消费者等相关主体的义务和责任,还明确了有关政府部门的管理和服务职责,鼓励家政服务行业组织制定行业服务规范指引和服务价格指引。

  在家政服务人员义务履行上,明确规定了家政服务人员要主动向家政服务机构披露信息,出示服务码,并且按照约定提供服务,遵守职业规范等,做到透明服务,让雇主放心,让保姆舒心。在促进发展家政服务行业方面,《条例》鼓励发展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支持机构的连锁发展。鼓励家政服务机构在社区设置家政服务网点,给予减免租赁费用。《条例》中,还涉及家政服务消费者应当尊重家政服务人员的人格尊严,按照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为其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和保障休息的权利,不得强迫家政服务人员提供约定以外的家政服务。

2024-09-08 13:15 点击量: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