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搬迁后续服务 促进群众稳定致富——对移民搬迁后续管理服务工作的调查思考

  移民搬迁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战略举措,“搬得出”是前提,“稳得住、能致富”是目的。因此,加强移民搬迁后续管理服务是“稳得住”的关键之举。我结合工作实践,对“如何既能搬得出、还能稳得住、更要能致富”进行了思考,形成了一些初浅的想法。

  一、移民搬迁取得的成效

  石泉县自2011年开始,按照“政府主导、群众自愿,分类指导、相对集中,统筹规划、产业支撑,基础先行、服务配套,有业安置、持续发展”的思路推进移民搬迁,“十二五”累计搬迁1.06万户、3.52万人,共建成集中安置小区82个,集中安置率达90%以上。

  一是从源头上“挪穷窝”,加快了脱贫步伐。生存环境恶劣是群众致贫最直接的原因。过去,一些农村群众生活在海拔1000米以上中高山区,远离集镇和公路干线,交通不畅、信息不灵、就医上学不便,物资缺乏,生产生活条件极其简陋,修路、通电、通水一次性投资成本过大,环境难以改善;还有的居住在地灾、洪灾隐患地,年年投入资金治理,连年饱受灾害侵袭,投入高、效益低,耗费了大量精力,群众连年受穷。移民搬迁后,全县有3219户“两灾户”、1172户边远户实现下山进川、进城入镇搬迁,搬离了边远山区或危险地带,从根本上避免了自然灾害的侵袭、消除了恶劣生活环境,圆了安居梦。

  二是从根本上“换穷貌”,改善了人居环境。搬迁后,群众住房得到改善、外出交通方便、子女就近入学、患病及时医治、文化活动更加丰富,生活向卫生、健康、文明的方向迈进。集中居住后相互交往更加密切,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强化了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综合治理;群众思想观念同步转变,自觉摈弃了“等、靠、要”思想,少了“游手好闲、不思进取”现象,树立了“致富光荣、懒惰可耻”的精神追求和价值取向,坚定了自力更生信念,呈现出人心思富、人心思进新气象。

  三是从主体上“改穷业”,提升了城镇化率。采取“进县城、入集镇、到社区、靠园(景)区”集中搬迁安置,促进了农民变市民、农村变社区,大量劳动力从农村低效分散种养业中解放出来,通过技能培训、创业扶持或就业引导,进园区、企业务工或自主创业,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大幅增加,进一步拓展了增收渠道,致富步伐显著加快。还加速推动了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全县累计搬迁进城入镇7245户,占搬迁总户数72%,增加城镇人口2.1万人,提高城镇化率10个百分点。

  四是从实质上“拔穷根”,拉动了经济发展。移民搬迁与城镇建设、产业培育、脱贫攻坚有机结合,推动人口向城镇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促进生产方式从分散型向集约化转变,产出效益得到提升。集中安置节约了建设用地,通过旧宅腾退复垦新增了土地,破解了建设用地指标问题。投资大幅增加,石泉以7.5亿财政资金注入,撬动了25亿相关投资,农民消费潜力得到挖掘,社会事业及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拉动县域经济稳步增长。

  二、移民搬迁带来的新变化

  一是社区管理要求更高。移民搬迁打破了原有的镇村区域界限,土地、林地仍在原籍,人、房在社区,一定时期内面临着原籍(村委会)和迁入地(社区)“双重管理”。如不及时跟进,管理服务将会形成“真空”,一方面原址管理“找不见人”,另一方面迁入地社区“不认识人”,导致政策宣传、便民服务成为“空白”,权益得不到保障。同时,社区管理工作更加精细,由农村单一的矛盾纠纷调处转向便民代办、公共服务、物业管理。

  二是生活习惯彻底改变。搬迁前群众大多是单家独户,过着“庭院式”生活,自由散漫、自主性强,生活物资自给自足,基本以地缘、血缘、邻里关系为主开展交往。搬迁后由分散居住变为集中居住,社区管理制度更加规范,生产生活方式都发生了改变,需要有一个适应过程才能融入规范化、快节奏的新型社区生活。而且很多家庭都是父母与子女共同购房,一些老年人一度时期内更难适应城镇社区的“集约化”生活。

  三是致富增收渠道变革。群众远离了原籍的土地和山林等生产资料,生产和增收方式实现了由单纯依靠耕地生存向务工和发展二、三产业转变。由于地域变化,群众的社交网络和社交关系需要重新组建,一些文化基础差、观念落后的群众到城镇举目无亲、信息无门,务工无技术,经营无门路,就业渠道窄,短期内不能融入城镇生活。如不加强社区就业创业帮扶引导,就无稳定的收入来源,生活质量就会下降。

  三、移民搬迁后续管理服务的路径

  移民搬迁后续管理服务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从社区建设上完善配套设施,又要从社区服务环节入手开展深入细致的帮扶工作,多措并举,综合施策。

  一是建设高标准安置社区,让群众“有良居”。标准化安置社区是群众有良好生活环境的前提基础。坚持“高点定位、科学规划,多规合一、产城融合,服务配套、功能完善”的要求,在建好安置住房主体工程的同时,按照“小型保基本、中型保功能、大型全覆盖”的原则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对100户以下的小型安置点配套生产生活基本所需的水、电、路、视、讯、网等设施;100-500户的中型安置点增加更多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社区相关服务功能;500户以上的大型安置点,基础设施全部建设到位,并配套医疗、教育、文化、卫生、超市、公墓、消防、垃圾污水处理设施以及社区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保证群众住有良居,病有良医,学有优教,乐有场地,难有帮助。

  二是健全社区组织机构,让群众“有归属”。社区服务是群众安居乐业的关键所在,有了组织,群众才有归属感。要按照“群众搬到那、服务跟到那”的要求,积极顺应人口居住空间变化,根据安置点规模大小同步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对新建500户以上的大型安置点,直接成立新型社区;对新建100户-500户的中型安置点,依托村委会(社区)成立融合型社区;对100户以下的小型安置点设立居民小组就近并入村委会或社区。同步完善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便民服务室)、物业管理公司等机构,按照“有场所、有人员、有经费”的标准开展服务,形成以党建引领、便民服务、物业保障为重点的社区管理服务体系。

  三是大力引导创业就业,让群众“有事干”。“三业”是搬迁群众稳步致富的核心支撑。有家业、有就业、有产业,才能保证生产活动不中断、收入水平不降低。要立足实际,以富民保稳民,按照“一区一策、一户一法、一人一方”的原则,因户施策,因人开方。对有体力有智力的实行“三集促三业”,即集约土地发展产业、集中培训促进就业、集成政策鼓励创业,以户定业、以业定扶;对有体力无智力的,采取“支部+合作社(龙头企业)+搬迁户”的方式,由合作社牵头集中劳力、聚集资金、集约产业,统一组织生产,以劳取酬,带动增收;对有智力无技能或有技能无门路的,通过就业培训帮扶,引导就近在园(景)区、企业就业或是境外输出就业;对有劳动力的贫困户,按照“扶持龙头、覆盖到户、集中使用、动态管理、滚动发展、保值增值”的原则,由合作社(龙头企业)吸纳申请扶贫贷款的贫困户带资入企就业或带资入社发展产业,实行龙头带动,稳步增收;在中心村集中安置点,实行“山下建社区、山上建园区”,对特困户实行“交钥匙、配产业”;以此确保每户享受1-2个扶贫政策,落实1-2个增收项目,主要劳动力掌握1-2门技能,有1人稳定就业。

  四是强化社区公共服务,让群众“有获得”。公共服务是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的内在要求。在完善社区教育、医疗、文化服务体系的基础上,着力完善流动党员(人口)管理、矛盾纠纷调解、信息咨询、养老服务、困难救助等服务机制。建立社区志愿服务和物业管理联动机制,鼓励党员到社区报到并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创造宜居环境。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弘扬传统美德,帮助和引导群众养成良好行为方式和生活习惯。组织开展群众文体娱乐活动,推动群众感情融合,亲近邻里关系,共建和谐文明、兼容并包的新家园。

  五是完善权益保护机制,让群众“有保障”。权益保障是搬迁群众安身定居的本质属性,解除后顾之忧才能安心立业。推行“居住证”制度,按照“搬出地管理林和地、迁入地管理房和人”的思路,明确两地组织的职能,既保障搬迁群众在原址的耕地、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变,又能在迁入地平等享有入学就医、劳动就业、困难救助、社区服务等各项基本权益,并公平参与社区公共服务事项管理,行使参与权、知情权、表决权,实现搬迁群众在安置社区的身份认同。同时,加强监督检查,保障搬迁群众应有的各项惠民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既得利益不受侵犯。

  (作者系石泉县人民政府县长)

2024-10-03 00:13 点击量: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