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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免费婚前医学检查

1.服务对象:本年度准备在本地登记结婚(或已登记结婚未婚检)且至少一方为本地户籍的男女双方。

2.服务内容: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卫生指导和婚前卫生咨询服务。

3.项目意义:婚前医学检查的目的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检出指定传染病,防止疾病传播;发现严重遗传性疾病及其高危因素,预防出生缺陷;发现婚育相关疾病并实施健康咨询指导,促进生殖健康和家庭幸福。

4.参检程序:双方结婚登记前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红底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已登记结婚未婚检的需带结婚证,到太原市婚前保健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服务。

5.是否免费:免费

6.服务机构:

太原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二、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1.服务对象:至少一方为我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流动人口准备怀孕夫妇。

2.服务内容: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优生健康教育、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3.项目意义:通过健康检查,发现影响优生的风险因素,预防出生缺陷发生。

4.参检程序:符合条件的计划怀孕夫妇,携带双方身份证至辖区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定点服务机构接受服务。

5.是否免费:免费

6.服务机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定点服务机构(同免费婚检定点机构)

三、增补叶酸

1.服务对象:本市计划怀孕妇女和怀孕三个月内的妇女。

2.服务内容:在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免费增补叶酸。

3.项目意义:预防神经管缺陷,减少出生缺陷发生等。

4.领取程序:计划怀孕妇女携带身份证,到户籍(或常住)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领取叶酸。

5.是否免费:免费

四、免费产前筛查及诊断服务

1.服务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怀孕妇女。①女方为山西省户籍,②男方为山西省户籍、女方为外省户籍的,③居住在太原市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

2.服务内容:为妊娠15-20+6周的孕妇进行21-三体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和神经管缺陷血清生化免疫筛查。为产前筛查结果高风险的孕妇提供产前诊断服务。

3.项目意义:减少异常胎儿的出生,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

4.办理程序:妊娠15-20+6周孕妇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在产前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产前筛查,产前筛查高风险的孕妇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转诊单到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和山西省妇幼保健院接受产前诊断服务。

5.是否免费:

孕妇每孕次享受一次免费产前筛查服务,高风险孕妇每孕次享受一次免费产前诊断服务。

6.服务机构:开展产前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

1.服务对象:在太原市常住的孕产妇

2.服务内容:免费建立《太原市孕产妇保健手册》、提供5次产前随访及1次产后访视。

3.项目意义:为孕产妇提供规范、有效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高孕产妇及儿童的健康水平。

4.办理程序:孕妇在妊娠13周前,携带本人及丈夫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已进行产前检查的,携带产检资料),到本人常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或指定医疗保健机构建立《太原市孕产妇保健手册》,并享受孕期5次产前随访。孕期产检、产时分娩均持册,产妇出院后及时将《手册》交回建册单位,提供产后访视服务。

5.是否免费:国家规定服务项目免费

6.服务机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和指定医疗保健机构

太原市各县(市、区)孕产妇保健手册建册机构及联系方式

六、重点帮扶县新生儿疾病筛查

1.服务对象:娄烦县户籍新生儿

2.服务内容: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先天性苯丙酮尿症筛查、先天性听力筛查

3.项目意义:早期筛查,早期诊治,预防残疾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4是否免费:免费

5.服务机构:分娩所在医疗机构(或回娄烦县报销)

七、0-6岁儿童健康管理

1.服务对象:在本市常住的0-6岁儿童

2.服务内容:免费建立《太原市儿童保健手册》、提供儿童定期健康检查(1岁以内4次、1-2岁每年2次、3-6岁每年1次)。

3.项目意义:促进儿童健康生长,预防儿童疾病。

4.办理程序:孩子出生后,家长持《太原市孕产妇保健手册》、父母身份证、到居住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办理《太原市儿童保健手册》,持册享受服务。

5.是否免费:免费接受国家规定服务项目

6.免费服务机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及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

太原市各县(市、区)儿童保健建册机构及联系方式

八、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

1.服务对象:本市35-64岁农村妇女

2.服务内容:宫颈癌、乳腺癌检查

3.项目意义:普及“两癌”防治知识,增强妇女自我保健意识,提高“两癌”早诊率,改善农村妇女健康状况。

4.办理程序: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妇幼人员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妇女按照具体时间安排到筛查机构接受检查,如检查结果可疑/异常,进行延续检查。受检者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参加检查。

5.是否免费:免费

6.服务机构:各县(市、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或指定医疗保健机构。

九、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

1.服务对象:在本市助产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和分娩的孕产妇

2.服务内容:孕期一次艾滋病、梅毒和乙肝表面抗原检测服务,为确诊孕妇及所娩儿童提供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及随访和后续治疗服务。

3.项目意义: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最大限度减少因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

4.办理程序:孕妇第一次产检时,由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具三病筛查化验单,并根据化验结果提供进一步检查及治疗。新生儿分娩后根据母亲感染情况由助产机构提供进一步治疗措施,并由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对感染孕产妇所娩婴儿进行追访。

5.是否免费:首次三病检测、HIV确证试验免费,HIV母亲及儿童抗病毒治疗免费,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娩儿童苄星青霉素免费,乙肝感染孕产妇所娩儿童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免费。

6服务机构: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和分娩的医疗机构等。

2024-10-05 10:28 点击量: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