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林街道关于建设“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项目公告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南粤家政”工程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以及《深圳市“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建设方案》(深三项办〔2021〕6号)的精神,根据福田区就业创业办《关于做好“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建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家政服务进社区,为辖区市民提供更便捷、更专业的家政服务,拟在梅林街道梅河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内建设“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结合工作实际,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经费预算控制价48万元/年。
二、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一)管理目标
为进一步推动“南粤家政”工程高质量发展,满足新时代“一老一小”对家政服务的迫切需求,增加家政服务有效供给,创新工作方式,加强部门联动,整合服务资源,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原则。基层服务站聚焦辖区居民家政服务需求,重点围绕居家服务、母婴服务、养老服务和医疗护理等领域,打造“家政服务+技能培训+促进就业+调解维权”四大功能模块。为辖区居民提供更便捷、更专业的家政服务。
(二)服务要求
1、广泛宣传。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宣传梅林街道“南粤家政”的服务理念、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等。宣传方式以多媒体或海报等方式均可。
2、家政服务
(1)负责整合链接线上线下的各类服务资源,与家政公司、月子中心、托幼养老机构、便民食堂、社区党委、社康中心等建立双向转介合作关系。建立对接沟通方案、联系方式,及时收集机构需求资源,完善信息台账。
(2)收集辖区居民家政服务需求,分类推送至对应合作机构,由专业机构提供具体服务。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由合作机构自主确定,并提前告知消费对象。双方具体的劳务签约由家政机构与从业人员自行商定。基层服务站的合作家政服务机构原则上为商务部门评选的家政服务诚信企业。
(3)建立回访机制,对服务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及时调处解决,不断优化服务方式,确保服务质量,并建立回访跟踪服务台账。鼓励家政服务合作机构为社区优抚对象提供公益性家政服务。
3、技能培训。采取公益家政讲座、基本实训操作、网络线上授课等灵活方式,定期聘请行业专家为家政服务员、失业人员、社区居民提供家政服务类技能培训,每季度至少举办1场次以上公益性培训。培训导师至少要持有行业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每期培训课不少于3个小时。每期培训结束后整理培训纲要、签到表、授课图片、资质证明等材料归档。
4、促进就业。定期与各类家政机构对接,收集家政服务岗位信息,并在基层服务站滚动屏等媒介进行发布,每月发布家政服务岗位数不少于350个次。每月为辖区居民提供相关信息咨询、需求登记、推荐上岗、就业指导等不少于220人次(查阅服务台账);每月实现就业人数不少于15人(以合同、协议、购买社保为准)。同时,做好各类服务的图片、摄影等的文档资料归案。
5、调解维权。建立联动调解工作机制,引导通过社区工作站、行业协会、社工、法律援助等多种协调方式,为辖区内家政服务员和家政消费者提供权益保护支持(以方案、台账为准)。
6、服务时间。安排2名工作人员、统一着装,驻点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负责服务站日常运营服务,考虑到居民特殊需求,工作时间段初定为工作日上午10:00到20:00(在总服务时间不变的前提下,采购单位可以要求中标单位调整服务时间),共8个小时,其中,中午12点至1点、下午6点至7点为休息时间。相关要求:
(1)前台工作人员具备大专或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沟通能力,熟悉电脑常用办公软件系统,上岗后能快速熟悉家政行业整体情况,并掌握辖区内家政类服务供求双向需求的底数。
(2)热情为前来办事的居民服务,积极为求职者、招聘家政机构做好引荐对接,耐心解答居民群众咨询各类问题,定期做好服务回访跟踪。
(3)完善内部管理,按时上下班,不能迟到早退。
(4)服务站工作人员被居民有效投诉或因不能有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须及时调整。
7、其他。完成梅林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事项,具体服务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本次合同期限为一年。梅林街道办将制定《梅林街道“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外包服务考核管理办法》,街道办将根据运营商服务情况进行年度综合评价考核。合同到期的前一个月,经综合评价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服务合同,但服务合同期不得超过三年。
(二)加分条件:从事线上(互联网)线下信息资源整合和培训类经验的竞标单位优先。
(三)服务地点:梅林街道办下属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以上规定的各项服务项目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企业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选,报价总价作为中选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响应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响应人的报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480000元的限额(综合预算控制价48万元,报价超过48万元为无效投标);
4、响应人的报价,应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响应人最终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5、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响应人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响应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6、响应人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7、响应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响应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五)报价材料要求: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报价单;项目实施方案;过往业绩;履约承诺书。备注:上述材料应加盖公章并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响应文件封面应注明公司名称、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六)付款方式:共分两期,首期款支付最高不超过合同约定总额的70%(本次合同采取先服务后付款的方式,首期款在2022年2月28日前支付);第二期剩下的30%款项在街道办对中标服务商综考核评合格、合同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七)违约责任:
1、因中标服务商的原因导致无法按合同条款履约的,中止服务合同,中标服务商全额返还已支付的服务费给梅林街道办事处。
2、中标服务商在营运过程因服务不到位造成群体事件并引起一定影响的,中止服务合同,中标服务商全额返还已支付的服务费给梅林街道办事处。
3、中标服务商在合同服务期间,经梅林街道办事处年度考核结果非不合格、但不达标需整改的,在剩下的30%未支付款项中扣除1-3万元不等的金额作为罚金,合同继续有效。详细以考核方案为准。
4、因政策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梅林街道办事处可以提前终止合同,已支付款项视实际情况予以收回。
(八)履约担保金:无。
(九)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联系方式:请于2021年10月21日15时前将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递交至梅林街道办事处(深圳市福田区梅华路124号504办公室,联系人:尹小姐,联系电话:0755-83108907)。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