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延续(变更)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公示(2024年11月26日)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文件规定,现对本市延续(变更)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公司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有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劳务派遣公司,请及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6日—12月2日(5个工作日)

监督渠道:

联系人: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一室副主任葛婧

举报电话:0901-6223518、6231862

详细地址:塔城市左公路10号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塔城市劳务派遣延续(变更)经营许可公示表.xls

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2024-11-27 14:43 点击量: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