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凉山州自发搬迁贫困群众脱贫攻坚工作纪实

自发搬迁贫困户集中录入国扶系统

精准识别

自发搬迁问题是凉山长期累积的一个历史问题。自发搬迁群众存在时间跨度长、涉及人口多、居住分布广、管理难度大、流动性强等特点。从改革开放初期,凉山州内就陆续出现了自发搬迁群众,其中大部分群众为了改变原有的生存环境,为了子女能够接受更好的教育,自发搬迁到气候条件、教育条件、交通条件较好的地区。凉山州内主要集中在生产生活条件相对较好的西昌、德昌、冕宁等安宁河沿岸县市。州外主要集中在与凉山接壤的乐山、宜宾、雅安、攀枝花等地。长期以来,自发搬迁群众一直存在迁出地“管不了”,迁入地“管不好”的两不管现象,由此带来了一系列管理难题。

历年来,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紧紧围绕“不漏一户、不掉一人”要求,以示不避难的决心、以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以消化存量、遏制增量的工作方法,统一思想、压实责任、锁定目标,坚决打赢自发搬迁贫困人口扶贫“盲区”这场“攻坚硬仗”,受到了上级党委政府的高度肯定,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赞扬和拥护。

全州自发搬迁安全住房建设视频会

重视:打出组合拳确保落实见效

我州高度重视自发搬迁农民管理和脱贫攻坚工作,组织召开全州已自主搬迁农民管理工作推进会,对自发搬迁农民管理工作进行全方位的安排部署,压实责任、明确任务,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已自主搬迁农民管理工作切实解决扶贫盲区的通知》、《凉山州自发搬迁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了自发搬迁农民管理工作和自发搬迁贫困人口脱贫攻坚工作的指导思想、方法原则、进度安排、责任分工等,强化统筹协调,确保按时、高效完成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工作,为切实解决凉山自发搬迁农民扶贫“盲区”问题提供了政策依据。

建立工作机构,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以州委分管副书记为组长、27个州级部门为成员的州自发搬迁农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从州扶贫开发局等部门抽调了6名工作人员专门从事自发搬迁农民管理工作。全州各县市均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规范已自发搬迁农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专项工作经费,制定了专项实施方案,层层签定了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严格考核问责,强化督查落实,州委、州政府将自发搬迁农民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制定了《凉山州规范已自发搬迁农民管理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办法》,州级成员单位在目标绩效考核中权重占5分,各县市权重占12分。2018年,州自发搬迁农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工作目标、时间进度等对全州17县市自发搬迁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3次全覆盖督导检查,并完成了全州自发搬迁农民管理工作年度目标考核,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有序有效推进。

自发搬迁安全住房建设协调会

精准识别:一丝不苟摸清底数基数

精准识别是做好自发搬迁贫困群众脱贫攻坚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只有摸清底数才能做到心中有数,出台的政策措施才会有针对性。我州切实明确各县(市)人民政府是凉山州自发搬迁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工作的工作主体、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县(市)外州内自发搬迁人口的摸底工作由迁入地负责,精准识别和精准帮扶工作由迁出地负责,迁入地全面配合;自发搬迁至州外的由迁入地进行精准识别,做到了自发搬迁精准识别工作责任到县,分工明确,杜绝了推诿扯皮,提高了工作效率。

为了高质量高效率做好精准识别工作,全州17县市均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自发搬迁贫困人口精准识别领导小组,并立足各县实际开展精准识别工作。第一步:由迁入地对所有农村留居人员按照“不漏项、不掉人”的要求,实地进行全面摸排登记,并分类汇总后发函到迁出地;第二步:由迁出地根据收到的有关函件的基础信息和自已掌握的信息,派出工作组到迁入地逐项核实有关情况,并逐户宣读宣讲政策,将《自发搬迁人口精准识别告知函》送达所有自发搬迁户,同时再次核实自发搬迁人口基础信息;第三步:在宣传发动、讲明政策的基础上,由农户本人自愿申请,对自发搬迁拟新增贫困户由州、县(市)两级相关部门开展有车、有房、财政供养、经商办企业等信息比对,并与全国信息系统内贫困人口信息比对,核实核准有关情况;第四步:按照贫困户识别程序开展民主评议和“两公示、一公告”,最终确定自发搬迁贫困人口,并录入国扶系统。同时,积极配合州外各市自发搬迁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工作,及时和州外各市对接开展摸排识别。

通过不懈努力,我州及时完成了自发搬迁人口的摸底统计、人口数据的分类整理、台账录入、自发搬迁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等工作,并将自发搬迁新增贫困户通过APP和“五个一”帮扶信息采集统一录入国扶系统。

据统计,截止2018年底,凉山州有州内跨县自发搬迁人口34041户150765人,其中,2018年动态管理后建档立卡贫困户6652户25424人。有自发搬迁到乐山、雅安、攀枝花、宜宾等州外自发搬迁群众共计7481户29860人,真正实现了底数清楚,基数明确,为全面开展管理和帮扶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凉山州自发搬迁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工作会

精准帮扶:让自发搬迁贫困群众过上好日子

帮助自发搬迁贫困群众住上安全住房、子女就近读书、能很好的融入当地生产生活并增收致富,过上更加稳定、富裕、幸福的好日子,是自发搬迁农民管理工作的核心和目标。2019年,我州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全力推进精准帮扶工作,及时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州自发搬迁贫困户精准帮扶工作的通知》,并先后召开了两次已自发搬迁贫困户精准扶贫问题清单交办会,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与西昌、德昌、冕宁、宁南、会理等县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签订了承诺书,进一步明确了迁出和迁入地党委政府脱贫攻坚责任。

为扎实推进已自发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安全住房建设,确保已自发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安全住房建设工作如期完成,州自迁办组织召开了全州已自发搬迁贫困户安全住房建设工作部署视频会议,再次明确责任分工、再次强调时间节点、再次明确政策标准。州自迁办下发了《凉山州规范已自发搬迁农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进已自发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安全住房建设的通知》,明确目标任务,全力推进住房建设工作。为了确保工作落实,我州专门组织人员对今年要脱贫摘帽的雷波、盐源两县自发搬迁到西昌、冕宁、德昌三县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脱贫工作进行了逐户督导。

目前,全州自发搬迁贫困户精准帮扶工作正有序推进,11个贫困县已经制定自发搬迁贫困人口帮扶计划,全面落实“五个一”帮扶力量和具体帮扶措施,并入户开展帮扶工作;各县市均召开了已自发搬迁贫困户安全住房建设相关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已自发搬迁贫困户安全住房建设相关工作。各县市均已按照州委州政府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自发搬迁贫困户安全住房建设的对接,全州已自发搬迁贫困户需要实施安全住房建设2614户。截止2019年8月底,已开工建设2309户,开工率88.33%;完工1158户,完工率44.23%。其中今年要摘帽的甘洛、木里、雷波、盐源四县及德昌、甘洛、会理、越西、普格、木里的开工率达100%。会理、甘洛两县的完工率100%,实现了部分入住,其余各县自发搬迁贫困户安全住房建设正陆续开工。

修建新房

帮扶效果:自发搬迁贫困户笑开颜

通过各级各部门广大干部职工的艰苦奋斗,自发搬迁贫困群众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广大自发搬迁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得到了极大的改善,日子越过越好了。

——户籍问题逐步解决:按照《凉山州公安局关于规范自发搬迁农民户口迁移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对经识别认定、符合落户条件的自发搬迁贫困户,按照“应落户尽落户”原则,由迁入地负责办理落户手续;对暂不符合落户条件的,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由迁入地以乡镇、村组为单位设立公共户口,进行登记管理。

——义务教育得到保障:按照《凉山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凉山州已自发搬迁农民子女入学就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妥善解决自发搬迁贫困人口义务教育问题,坚持“以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就读公办学校为主”原则,将自发搬迁贫困人口子女纳入迁入地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享受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义务教育政策和教育扶贫政策,同时非贫困户子女也尽可能解决。

——健康扶贫深入开展:按照《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3个扶贫专项2018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将自发搬迁贫困人口纳入迁入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范围,允许其在居住地购买新农合,与迁入地贫困人口享受同等医疗保障服务和健康扶贫政策。

——社会保障责任明确:对已落户的自发搬迁贫困人口在迁入地享受同等社会保障政策,符合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低保、残疾人扶助等保障范围;未落户的自发搬迁贫困人口,由迁出地负责、迁入地配合,做好上述保障工作。

——社会治理逐步规范: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由迁入地负责,认真抓好自发搬迁群众禁毒防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平安建设等工作;建立自发搬迁人口排查管理制度,严控无序搬迁;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法律七进”活动;深入推进“四好村”创建,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大力倡导移风易俗,推行现代文明健康生产生活方式,引导自发搬迁贫困人口积极参与迁入地城乡环境治理、村组事务管理等,帮助其更好地融入当地生产生活。

目前,我州迁入地各县市乡村正逐步探索建立和完善有效的自发搬迁农民管理长效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坚决防止再出现新增无序自发搬迁人口;迁入地和迁出地建立起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密切配合,强化政策措施落实,避免出现已自发搬迁人口“两不管”现象”,让党的温暖像阳光一样照耀到每一个人的心坎上,让广大自发搬迁农民过上了幸福美好的新生活。

凉山州自发搬迁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工作甘洛现场观摩会

脱贫奔康路上不落下“一人一户”

——甘洛县创新举措开展已自发搬迁农民管理工作

甘洛县高度重视自发搬迁农民的管理帮扶工作,敢于先想、善于先试、勇于先成,在全省以至于全国率先探索思路,创新举措开展工作,全力抓好自发搬迁贫困群众的脱贫攻坚工作,确保奔康路上不落下“一人一户”。

——锁准“两类群体”,解决好“识别谁”问题。锁准县外州内迁出人口,精准锁定县外州内迁出已自发搬迁农民267户1054人;锁准县外州内迁入人口,锁定县外州内迁入农民130户568人。

——组建“七支分队”,解决好“谁去识别”问题,由县上统一抽调精干业务人员28名,组建七支工作队,深入到各县市去开展识别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了入户识别任务。

——严格“八步流程”,解决好“怎么识别”问题。制作“总体介绍、政策宣传、答疑释惑、信息采集、初步讨论、反馈情况、群众申请、建立档案”八步流程图,并坚持步骤不省、程序不减,“一次性”做好入户识别工作。

——做实“三样信息”,解决好“识别佐证”问题。首先是文本信息,做好“一超六有”信息采集等文本资料;二是图像信息,对搬迁农户户口本、住房等精准识别重要佐证实物,留下图像信息;三是录音信息,通过录音进行保存,既留下识别佐证、也确保识别精准。

——完善“四级档案”,解决好“痕迹管理”问题。严格按照“县有档、乡有册、村有簿、户有盒”的要求,逐级完善县级、县自发搬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乡镇、行政村、农户识别档案资料,力争做到每个关键识别环节都有迹可循、有案可查,切实做好痕迹化管理。

——落实户籍政策,回应“核心关切”,严格按照省州关于凉山自发搬迁贫困人口落户特殊政策要求,有序落实自发搬迁贫困人口户籍问题。

——保障惠民政策,做到“应享尽享”,一是落实教育惠民政策,对自发搬迁农民子女,落实就近入学政策;落实医疗惠民政策,做到基本医疗服务保障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覆盖,医疗救助服务、健康体检、妇幼健康服务等全免服务费,重大疾病患者、育龄妇女全部纳入相应医疗管理;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做好自发搬迁农民养老保险、低保、残疾人扶助等保障工作。

——助力群众发展,提升“基础条件”,全面解决自发搬迁贫困人口住房安全问题;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促进自发搬迁农民增收,拓宽搬迁群众增收渠道。

——强抓属地管理,力促“融入当地”,引导自发搬迁群众遵守迁入地村规民约,积极参与迁入地政治、文化、社会活动,有效融入当地生产生活。

——完成资金清理,保证“惠民到户”,2014年以来已识别为贫困建档立卡户的665户贫困户共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医保(住院)、新农合、易地扶贫搬迁、彝家新寨、贫残疾人生活补贴、D级危房改造补助、教育扶贫救助等惠农补贴资金总额为8415120.75元。

文/贾茂霞 朱海英 凉山日报全媒体记者 苏华 图由州扶贫开发局提供

主编:蒋映春 副主编:苏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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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03:40 点击量: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