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制家政企业社保补贴》政策解读
文件依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东府〔2021〕54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有序衔接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261号)、、《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做好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有序衔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东人社函〔2023〕86号)
简述: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与家政服务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保,每月按不超过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
补贴条件:
1.用人单位属于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
2.相关人员属于家政服务人员;
3.用人单位与相关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
补贴标准: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每人最长可享受3年。同一人员先后被多个员工制家政企业招用并申领本项补贴的,补贴期限累计计算。
应提交材料:
首次申领应当提交的材料:
1.员工制家政企业社保补贴申领表;
2.用人单位与招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3.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
4.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
5.用人单位在银行开设的金融账户复印件。
再次申领应当提交的材料:
1. 员工制家政企业社保补贴申领表;
2. 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
申请程序:备齐资料→到单位注册所在镇街(园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提交资料→工作人员受理资料→部门审核→补贴名单公示→拨到补助对象的银行金融账户。
网办路径: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员工制家政企业社保补贴→立即办理。
其他事项:
1.补贴对象原则应按季度(或半年)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2.同一人员在同一单位就业的,本项补贴与其他社保补贴不叠加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