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政府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司法局(简称旗司法局)是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中共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委员会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办公室(简称旗委依法治旗办)设在旗司法局,接受旗委依法治旗委员会的直接领导。

一、主要职责

旗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司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旗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在办好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中发挥职能作用。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指导乡(镇)开展相关工作。

(二)负责全面推进依法治旗。承担全面依法治旗重大问题 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旗中长期规划建议, 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旗委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负责有关决策部署的督察工作。

(三)负责地方性立法相关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提出立法规 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并指导落实。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起草、组织起草、审查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负责立法协调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全旗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旗人民政府规章的解释、编纂、清理及立法后评估等工作。

(四)负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指导、监督各乡(镇) 政府、旗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全旗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指导、监督其他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各乡(镇) 政府、旗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监督工作。

(五)负责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负责拟订全旗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旗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魚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六)负责指导全旗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全旗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旗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全旗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全旗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旗法律顾问、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负责全旗律师事务所设立及律师的执业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律师行业党建工作。

.   (八)负责全旗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调、指导全旗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旗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警务督察等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维护全旗司法行政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正当执法权益。

(九)负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装备财务保障工作。负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负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负责规划、实施、指导全旗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承担全旗司法行政系统应急指挥、與情处置和综合协调调度工作。

(十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统筹全面依法治旗和行政立法、依法行政、刑法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及自身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十二)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十三)完成旗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谷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文件运转、内部督查、会务、安全、保密、机要、 档案、后勘保障、警车管理等政务事务性工作。负责机关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等工作。

(二)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开展全面依法治旗理论与实践调 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旗工作规划建议的 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旗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 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拟订全旗司法行政 系统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和研究工作。 负责综合协调法治工作。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旗决策部署的年度 督察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察和年度考核, 提出督察、考核意见和问责建议。接受各乡(镇)各部门法治工 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负责拟订全旗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 织实施。指导、监督全旗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全旗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 治创建工作。指导全旗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承担旗委依 法治旗办日常工作。

(三)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承办旗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 计划建议的协调工作。在旗人大常委会的主导下开展地方性法规 的草案起草及意见征集工作。指导、监督全旗行政复议和行政应 诉工作。负责办理旗政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指导、管 理、监督全旗仲裁工作。负责机关法制工作,指导全旗行政系统 法制工作。负责全旗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检 查各乡(镇)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负责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协调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 承担行政执法主体认定与公布工作,承担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 法监督人员资格审核、培训考试和证件管理工作。负责推行行政 执法责任制。承担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承担旗本级重大行政案 件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受理行政执法投诉。负责旗人民政府“放 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负责各乡(镇)政府、旗政府 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监督和异议申请工作。

(四)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制定全旗保障人民群众 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人民团 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 导推进全旗司法所建设。指导全旗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 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全旗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人民 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五)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负责监督、检查全旗社区矫正法 :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服刑入员的刑罚执 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 工作。指导全旗帮教安置工作.

(六)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拟订全旗公共法律服务体 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协调推进全旗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 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管理、监督全旗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社会 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对全旗法律服务甫场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支付法律援助补贴。

(七)律师公证股。承担有关律师行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负责全旗律师事务所设立及律师的执业审核和监督管理。指导、 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 律师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管理、监督全旗公证工作。

(八)政治警务办。负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教育训练、表彰奖励、警务管理、年度考核和警务督察等工作。负责乡(镇)司法所干部的考核工作并提出任免、交流意见。拟订全旗司法行政系统蕾务督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监督全旗司法行政干警依法履行职责和遵守纪律情况,组 织开展对全旗司法行政重点业务工作的综合督察。研究拟订全旗 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全旗司法行政系统 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全旗司法行政队伍教育训练工作。 承担全旗司法行政系统评先创优、表彩奖励工作。负责局机关精 神文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人才发展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建 工作,指导律师行业党建工作。

(九)旗委依法治旗办秘书股。负责全面推进依法治旗。承担全面依法治旗重大问题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旗中长期规划建议,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旗委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负责有关决策部署的督查工作。

(十)行政复议应诉股。负责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制度机制,负责办理以各乡镇人民政府旗政府相关工作。部门(包括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管理机构),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等未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全旗各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受理,案件文书制发与送达,承担行政复议与应诉业务培训,统计分析等日常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宣传和协调联络工作,负责办理行政复议,监督信访及投诉案件,负责经行政复议的应诉案件答辩和出庭应诉等工作。

三、下属机构

(一)尼尔基司法所。

(二)主要职责:指导乡镇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疑难、复杂民间纠纷的调处工作。承担乡镇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管理乡镇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工作。指导乡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乡镇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乡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乡镇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乡镇政府和村居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乡镇社会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通讯地址: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莫旗尼尔基镇政府尼尔基司法所  

邮政编码: 162850                                                        

工作电话: 0470-4615148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李想

(一)红彦司法所。

(二)主要职责:指导乡镇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疑难、复杂民间纠纷的调处工作。承担乡镇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管理乡镇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工作。指导乡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乡镇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乡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乡镇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乡镇政府和村居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乡镇社会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通讯地址: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莫旗红彦镇政府红彦司法所  

邮政编码: 162850                                                        

工作电话: 0470-2291148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沃晓亮

(一)塔温敖宝司法所。

(二)主要职责:指导乡镇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疑难、复杂民间纠纷的调处工作。承担乡镇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管理乡镇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工作。指导乡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乡镇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乡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乡镇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乡镇政府和村居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乡镇社会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通讯地址: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莫旗塔温敖宝镇政府塔温敖宝司法所  

邮政编码: 162850                                                        

工作电话: 18304706344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冯凌雪

(一)宝山司法所。

(二)主要职责:指导乡镇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疑难、复杂民间纠纷的调处工作。承担乡镇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管理乡镇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工作。指导乡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乡镇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乡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乡镇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乡镇政府和村居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乡镇社会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通讯地址: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莫旗宝山镇政府宝山司法所  

邮政编码: 162850                                                        

工作电话: 13204707594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孟辉

(一)登特科司法所。

(二)主要职责:指导乡镇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疑难、复杂民间纠纷的调处工作。承担乡镇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管理乡镇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工作。指导乡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乡镇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乡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乡镇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乡镇政府和村居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乡镇社会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通讯地址: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莫旗登特科镇政府登特科司法所  

邮政编码: 162850                                                        

工作电话: 13204703564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孙传军

(一)西瓦尔图司法所。

(二)主要职责:指导乡镇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疑难、复杂民间纠纷的调处工作。承担乡镇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管理乡镇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工作。指导乡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乡镇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乡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乡镇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乡镇政府和村居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乡镇社会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通讯地址: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莫旗西瓦尔图镇政府西瓦尔图司法所  

邮政编码: 162850                                                        

工作电话: 13948607477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牟亚双

(一)汉古尔河司法所。

(二)主要职责:指导乡镇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疑难、复杂民间纠纷的调处工作。承担乡镇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管理乡镇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工作。指导乡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乡镇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乡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乡镇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乡镇政府和村居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乡镇社会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通讯地址: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莫旗汉古尔河镇政府汉古尔河司法所  

邮政编码: 162850                                                        

工作电话: 18047028451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马美诗

(一)巴彦司法所。

(二)主要职责:指导乡镇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疑难、复杂民间纠纷的调处工作。承担乡镇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管理乡镇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工作。指导乡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乡镇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乡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乡镇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乡镇政府和村居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乡镇社会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通讯地址: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莫旗巴彦镇政府巴彦司法所  

邮政编码: 162850                                                        

工作电话: 0470-4942148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张继才

(一)额尔和司法所。

(二)主要职责:指导乡镇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疑难、复杂民间纠纷的调处工作。承担乡镇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管理乡镇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工作。指导乡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乡镇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乡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乡镇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乡镇政府和村居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乡镇社会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通讯地址: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莫旗额尔和镇政府额尔和司法所  

邮政编码: 162850                                                        

工作电话: 13948802942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苏振忠

(一)奎勒河司法所。

(二)主要职责:指导乡镇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疑难、复杂民间纠纷的调处工作。承担乡镇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管理乡镇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工作。指导乡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乡镇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乡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乡镇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乡镇政府和村居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乡镇社会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通讯地址: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莫旗奎勒河镇政府奎勒河司法所  

邮政编码: 162850                                                        

工作电话:13704702067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郭志坚

(一)哈达阳司法所。

(二)主要职责:指导乡镇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疑难、复杂民间纠纷的调处工作。承担乡镇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管理乡镇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工作。指导乡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乡镇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乡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乡镇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乡镇政府和村居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乡镇社会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通讯地址: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莫旗哈达阳镇政府哈达阳司法所  

邮政编码: 162850                                                        

工作电话: 0470-4914148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暂无

(一)腾克司法所。

(二)主要职责:指导乡镇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疑难、复杂民间纠纷的调处工作。承担乡镇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管理乡镇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工作。指导乡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乡镇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乡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乡镇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乡镇政府和村居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乡镇社会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通讯地址: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莫旗腾克镇政府腾克司法所  

邮政编码: 162850                                                        

工作电话: 0470-4822148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敖雪凡

(一)杜拉尔司法所。

(二)主要职责:指导乡镇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疑难、复杂民间纠纷的调处工作。承担乡镇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管理乡镇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工作。指导乡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乡镇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乡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乡镇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乡镇政府和村居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乡镇社会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通讯地址: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莫旗杜拉尔镇政府杜拉尔司法所  

邮政编码: 162850                                                        

工作电话: 0470-4905148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鄂文英

(一)库如奇司法所。

(二)主要职责:指导乡镇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疑难、复杂民间纠纷的调处工作。承担乡镇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管理乡镇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工作。指导乡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乡镇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乡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乡镇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乡镇政府和村居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乡镇社会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通讯地址: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莫旗库如奇镇政府库如奇司法所  

邮政编码: 162850                                                        

工作电话: 18604702128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王倩

(一)阿尔拉司法所。

(二)主要职责:指导乡镇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疑难、复杂民间纠纷的调处工作。承担乡镇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管理乡镇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工作。指导乡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乡镇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乡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乡镇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乡镇政府和村居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乡镇社会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通讯地址: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莫旗阿尔拉镇政府阿尔拉司法所  

邮政编码: 162850                                                        

工作电话: 0470-4882148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孟宝福

2019年3月26日

通讯地址: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莫旗尼尔基镇政府2号楼6001  

邮政编码: 162850                  

网址:                                           

工作电话:  0470-4686486                    

2025-07-08 13:44 点击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