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县区、功能板块爱卫会,市爱卫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控烟工作的通知》(苏卫健促〔2020〕1号)、《关于印发2020年江苏省控烟干预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卫办健促〔2020〕2号)、《关于加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的通知》(苏爱卫办〔2020〕8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城市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连政办发〔2020〕31号),现就做好2020年控烟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加强控烟宣传教育。宣传普及吸烟和二手烟危害相关知识,提高公众烟草危害认知水平,营造良好控烟环境。

(二)推进无烟环境建设。重点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巩固无烟卫生健康机构、无烟学校建设成果,推动控烟立法,加强控烟执法。

(三)开展简短戒烟干预及戒烟门诊建设。建立健全戒烟服务管理平台,规范戒烟服务体系,为吸烟者提供戒烟服务。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控烟宣传教育。

1.开展“世界无烟日”等控烟宣传活动。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和各县区、功能板块爱卫办要集中组织以“保护青少年远离传统烟草产品和电子烟”为主题的世界无烟日主题宣传活动,以线上答题、展板巡展、校园活动及社区倡导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年控烟宣传活动不少于2轮。要利用省级下发的工具包,自制或印发控烟宣传材料,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计制作原创控烟宣传材料,传播戒烟方法,动员全社会支持参与控烟,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积极参与第四届“健康江苏?我为控烟发声”公益接力活动。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机关管理局要组织所有市直单位参加,市教育局要组织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参加,各县区、功能板块要组织辖区内各级各类单位参加,统一使用公益接力活动工具包,传递控烟理念,提高公众对烟草及二手烟危害的认识。

3.开展青少年控烟宣传活动。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控烟工作的通知》(苏卫健促〔2020〕1号)要求,科学引导青少年树立良好的健康观和“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在校园中组织开展多形式、多元化的控烟主题宣传活动和警示教育(如“拒吸第一支烟,做不吸烟新一代”签名活动等),将控烟理念融入学校日常教学,充分发挥青少年在家庭中的控烟作用,营造“无烟生活”的良好氛围。

(二)推进无烟环境建设

1.开展无烟单位示范建设活动。积极推进无烟学校、无烟企业、无烟家庭建设,重点推动各级各类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发挥党政机关在控烟工作中的表率作用,树立一批无烟党政机关示范典型,2020年底,市级党政机关全部建成无烟党政机关,各县区、功能板块及以下党政机关建设无烟党政机关覆盖率不低于50%,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监督考核,总达标率不低于90%(无烟党政机关标准和评分标准、申报表见附件)。

2.巩固无烟卫生健康机构建设成果。各级各类卫生健康机构要按照《无烟卫生健康机构标准》,进一步完善卫生健康机构无烟环境设置,加大控烟劝阻和巡查力度,出台控烟细则,明确对医务人员室内吸烟行为的处罚,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穿着白大褂、工作服在公共场所吸烟行为“零容忍”。全市无烟卫生健康机构建设覆盖率和总达标率达100%。

3.加强控烟立法及执法。按照《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江苏建设实施方案》中控烟行动有关要求,积极推动控烟立法。贯彻落实《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加强对辖区内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对整改不到位的场所和不听劝阻的吸烟者依法予以处罚;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联合教育、公安、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市场监管、体育等部门,协同推进公共场所烟草烟雾危害控制工作。

(三)开展简短戒烟干预和戒烟门诊建设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无烟卫生健康机构标准》,组织开展简短戒烟干预服务,推行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市中医院继续承担国家级戒烟门诊项目工作,配备专门诊室、诊疗设备、药品储备等硬件设施和提供戒烟服务的专职医务人员,开展专业戒烟服务。每家戒烟门诊全年干预人数不少于100人,统一采用戒烟门诊数据管理平台进行管理。戒烟门诊举办至少1期简短戒烟干预技能培训,戒烟门诊所在医疗机构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简短戒烟干预技能培训,全市其他医疗机构医院医务人员根据需要将患者转诊至市中医院戒烟门诊进行强化干预。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功能板块爱卫会要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控烟工作,切实可行的控烟工作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并扎实推进。市机关管理局要积极组织市级党政机关开展无烟机关建设工作,市文明办要将控烟工作纳入文明机关建设重要内容。

(二)落实经费保障。控烟干预工作是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内容。各县区、功能板块要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合理分配、落实项目经费,并积极争取当地财政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要加强项目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监督评估。各县区、功能板块爱卫会要加强对控烟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定期评估工作,督促各项工作序时完成。各单位自我评估后向所在地爱卫部门申请验收评估,市级机关直接向市爱卫办申请验收评估。市疾控中心要加强对控烟项目的技术支持和质量控制,确保项目如期保质完成。各级卫生监督所要加大对卫生健康单位和公共场所控烟执法力度。

各县区、功能板块和市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加强考核评估,并于2020年12月1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送市爱卫办。

市爱卫办联系人:曹媛,联系电话:85827963。电子邮箱: lygcwban@163.com。

市疾控中心联系人:孟曼,电话:85519290。


附件:1.无烟党政机关标准和评分标准.doc

2.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申报表.doc

3.无烟××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制度模板.doc

4.无烟××管理规定模板.doc

5.禁烟标识张贴及室外吸烟区设置有关要求.doc

6.2020年连云港市戒烟门诊建设方案.doc


连云港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5-07-23 03:31 点击量: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