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南粤家政“回炉”培训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实施“南粤家政”工程促进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粤人社发〔2019〕121号)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18号),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资质认定确定了2023年14个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并组织各基地开展南粤家政“回炉”培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培训对象
在本市从事家政服务行业的从业者。
二、报名条件
参加“回炉”培训的家政服务人员应当在商务部家政服务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档案并完成授权,且持有效期内的委托就业服务协议及承诺书(含安置协议等)、劳动合同或者人力资源部门核发的家政类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
三、培训费用
免费(同一人员同一年度只可以参加一次“回炉”培训)。
四、培训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截止。
五、“回炉”培训课程
详见附件1。
六、深圳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
详见附件2。
七、监督指导
监督指导单位: 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
联系人: 付老师
电话:0755-82997524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日
2024-08-29 17:21 点击量: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