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每月1000元!大湾区青年在深就业创业可领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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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该局制定了《深圳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这标志着深圳就业创业补贴政策有了新调整。《清单》扩大了扶持政策的覆盖范围 新增“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可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享受《清单》有关扶持政策。新增“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家政服务企业商业保险补贴”“创业孵化补贴”三个政策;“用人单位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政策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优化调整“小微企业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高校学生职业技能鉴定(评价)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4个政策
近日,记者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该局制定了《深圳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这标志着深圳就业创业补贴政策有了新调整。
《清单》扩大了扶持政策的覆盖范围:
新增“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可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享受《清单》有关扶持政策。
新增“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家政服务企业商业保险补贴”“创业孵化补贴”三个政策;
“用人单位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政策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优化调整“小微企业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高校学生职业技能鉴定(评价)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4个政策。
涉及补贴标准、对象、条件等内容调整的项目,自《清单》实施之日起执行调整后的规定,具有一定享受周期且已首次受理的项目,可继续按原规定享受。
记者梳理《清单》发现,涉及高校毕业生个人可以申领的补贴主要包括4大项,分别是:求职创业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基层就业补贴、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今年深圳扩大了扶持政策的覆盖范围,将“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也纳入了高校毕业生的范畴。这里的高校毕业生,主要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享受本清单有关扶持政策。
记者了解到,新增的“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的补贴条件包括:参加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组织的“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处于计划实施期间,按计划安排在我市就业的相关人员,可以向工作单位注册地所在区或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8个月。
新增的家政服务企业商业保险补贴条件包括:用人单位属于家政服务企业;招用人员为家政服务人员;相关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由单位出资为其购买家政服务商业保险。补贴标准为按家政服务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保费的50%给予补贴,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50元。补贴期限为每年一次,最长不超过3年。
新增的创业孵化补贴条件包括:区级以上人力资源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为以下创业者提供1年以上的创业孵化服务并孵化成功(入孵团队在孵化期内登记注册),且协助创业者完成自主创业人员身份核实:入孵创业实体的营业执照地址在基地地址范围内,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同一创业者有多家创业实体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只有一家企业符合补贴条件。补贴标准为按每年每户3000元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为从登记注册之日起算,最长不超过2年。
与此同时,《清单》退出实施部分项目。“就业见习实训补贴”“疫情期间孵化基地运营补贴”“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补贴”“高校毕业生职业介绍补贴”等4个政策自今年9月30日起退出实施。退出实施的项目,自政策退出之日起不再受理新的补贴申请,具有一定享受周期且已首次受理的项目除外。“生活困难失业人员申领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申领援企稳岗补贴”“疫情防控期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领职业介绍补贴”“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申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见习单位录用奖励”等5个政策按《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规定退出实施。
内容来源:深圳新闻网、深圳晚报、深圳特区报
记者:许娇蛟、庄瑞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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