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进一步加强重点产业领域技能人才培养试点工作
原标题: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上调30%!上海进一步加强重点产业领域技能人才培养试点工作→
上海市人社局介绍,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推进本市重点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就进一步加强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先导产业以及养老护理、家政服务行业技能人才培养试点工作印发通知,详见↓
一
支持劳动者提升与市场需求匹配的技能水平
(一)优化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结构,围绕产业发展急需、民生保障紧缺领域,建立健全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目录,对其他项目补贴建立动态调整和退出机制,具体规定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前vs后:
在新政实施前,如获人工智能训练师(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可享受2500元的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在新政实施后,同项补贴标准可提高至2500*130%=3250元。
(二)针对人工智能数据标注和模型运用领域技能人才需求,开发专项职业能力评价项目,配套专项职业能力评价证书并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范围。
补贴人群、补贴比例、申请审核、资金列支等按照本市劳动者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政策实施效果评估情况,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探索扩大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试点范围。
前vs后:
在新政实施前,劳动者只有取得符合规定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在新政实施后,
首批试点2个人工智能领域专项职业能力,即数据标注和模型运用。通过开发专项职业能力评价项目并配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范围,各类补贴对象都可按规定的补贴比例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今后将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扩大项目范围。
(三)对参加养老护理、家政服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取得相应职业技能证书,且自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实现在本市养老、家政行业用人单位的养老护理、家政服务岗位就业(含证书核发时已在岗)的人员,可按照本市劳动者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有关规定申领补贴(申请补贴时应当仍在岗)。
具体规则按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实施办法执行。行业主管部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建立工作机制,严格资格审核和监督。对数据错误造成的补贴发放,行业主管部门配合督促相关人员退回补贴资金。
前vs后:
在新政实施前,在职人员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劳动者应与本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处于缴费状态,获证后方可申领补贴。
在新政实施后,考虑到养老护理、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就业灵活、社保缴费覆盖面不高的特殊性,将养老护理、家政服务培训补贴对象拓宽至不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只要在养老护理、家政服务行业主管部门从业人员数据库中确认相关岗位从业信息的劳动者,即可纳入补贴对象范围。
二
支持用人单位开展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的职业培训
(四)本市用人单位根据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等行业需要,对本市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和原农村富余劳动力以及外省市求职人员等群体委托开展定向培训的,由用人单位、区就业促进中心、培训实施机构、学员签订协议。培训实施机构应将相关培训考核方案报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后执行,对培训后考核通过的学员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五)养老护理、家政服务行业相关用人单位按规定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含线上培训)、定向培训的,纳入补贴范围的培训对象可拓宽至不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相关从业人员及所在单位登记(备案)情况、从业状态等信息分别以民政部门的“上海市养老护理员信息管理系统”、商务部门的“上海市家政服务管理平台”数据为准。相关用人单位名单分别由民政部门、商务部门确定。
三
加快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放权赋能
(六)依托各行业科研机构、重点企业、各类院校等,加大培训评价项目研发力度,对各类主体承接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等评价项目开发更新的,开发成果经评审符合资助条件的,给予每个项目最高10万元补贴资助。
(七)在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先导产业及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等行业中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将培训开班后3个月内与本市企业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本市社会保险费的培训学员,纳入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对象范围。对企业申请的新型学徒制培训项目,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估通过后,可根据企业需求在首批培训未完成全周期前开展下批培训。补贴经费可根据企业意见直接拨付至培训实施机构。
前vs后:
在新政实施前,原有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政策只面向企业在职人员。
在新政实施后,考虑到校企合作普遍的实践经验是在院校学生毕业前即实施培养,因此新政将学徒制培训开班时尚未建立劳动关系、但三个月内被用人单位录用的学员纳入补贴对象范围,顺应了用人单位和院校的合作培养需求。目前,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标准为4000-8000元/人/年。
四
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培训服务作用
(八)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养老护理、家政服务领域开发新技能培训项目,按规定开设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请备案为技能评价机构,为劳动者提供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和就业“一站式”服务。
注:
大力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挥天然优势,参与技能培训和评价活动。有条件的区正在探索为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设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请备案为技能评价机构创建绿色通道。
(九)支持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估具备相应培训条件的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受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等行业合作用人单位委托,组织实施定向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以及根据合作单位主营业务需求开展职业技能类职工线上线下培训,并享受相应培训补贴政策。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审认定后公布。
注:
在本市公布的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单中的单位,无需取得办学许可,可直接受用人单位委托开展各类纳入政府补贴的培训项目。
五
其他
(十)自2025年1月1日起,劳动者以在职人员身份每年可申请1次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或培训补贴。
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如有疑问可咨询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拨打12333热线。
资料:市人社局
(责编:严远、轩召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