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正义的领航者
编者按:
为更好发挥最近一批受到表彰的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模范法官的示范引领作用,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新闻局、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联合推出“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模范法官风采录”栏目,全面展现模范法院、法官的亮点工作和闪光事迹,为进一步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提供有益经验。敬请关注!
司法领域的里程碑
杭州互联网法院院长陈增宝
互联网法院的设立是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被誉为司法领域的里程碑事件。近年来,杭州互联网法院牢牢把握“走深走实”与“示范引领”这个关键要求,坚决扛起“改革创新典范”责任担当,以“高标准打造新时代互联网法院行动计划”为牵引,全方位、全链条、全要素推进学习型、创新型、功能型、示范型、勤廉型的现代化互联网法院建设,取得积极成效,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
获评“全国模范法院”这一殊荣,是对杭州互联网法院全体干警奋楫笃行、实干争先的最大鼓励。下步,我们将坚持“五型引领”,以更高的站位、更实的举措、更强的责任担当,全面推动“高标准打造新时代互联网法院行动计划”落地见效,在拉高标杆、加压奋进中争先进位,干出新实绩、拼出新精彩,努力以互联网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和支撑中国式现代化。
法院简介
2017年8月1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挂牌成立,是全国首家集中审理涉网案件的试点法院,开创“网上案件网上审”的历史先河。作为首家互联网法院,该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方位打造新时代机关党建新高地、现代化诉讼服务最佳实践地、数字经济司法保护示范地、国际网络纠纷解决优选地、法院规范化建设标杆地,以技术创新驱动司法改革,累计化解涉网案件29万余件,入选改革开放40年40个“第一”,写入“党的十八大以来大事记”,曾荣获“全国优秀法院”“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5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官、学者前来参观访问,成为展示我国司法改革成果的“重要窗口”之一。
1月13日,在全国法院“双模”表彰大会上,杭州互联网法院迎来“高光时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授予其“全国模范法院”称号。这份集体荣誉,是对其7年来探索构建互联网司法新模式、推动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的高度肯定。
作为全国也是全球首家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以“数字正义”为核心,以打造“五型”法院为引领,推动涉网案件审理流程再造、模式变革和规则之治,实现数字时代审判模式革命性重塑,成为了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标杆。
破局:从“一次不用跑”到现代化诉讼服务新模式
2025年2月14日下午两点半,记者来到杭州互联网法院二楼的8号法庭,一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正在进行审理。线下庭审现场没有当事人,没有书记员,只有一名法官端坐在审判席,面向前方的摄像头,与当事人一同出现在一面数字大屏上。
在杭州互联网法院,“网上纠纷网上审”已是一种常规操作。
浙江是互联网大省,电子商务发展迅速,2016年8月,为积极应对互联网经济发展出现的问题,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次正式提出设立互联网法院的设想。
立案庭庭长陈蓦是最早参与到杭州互联网法院创建筹备中的一员。“从无到有真正建立一家专业法院,相当于在现有成熟的司法大楼上开辟一扇新窗,绝非易事。”陈蓦说,筹备的过程至今历历在目,它不是简单的“互联网+司法”,而是让办案从形式到内容、从手段到对象都发生了全面深刻的变革,没有先例可循,一路走来像是“摸着石头过河”。
历时5个多月,筹备小组从零开始构建网上诉讼平台,将法律框架、诉讼流程一一厘清,整合融入网络技术,将平台功能落地。
2017年8月1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挂牌成立,“杭州互联网法院诉讼平台”正式上线,起诉、立案、举证、庭审等诉讼环节全部在线完成。
第一案《后宫甄嬛传》侵权纠纷案,在全网引起不小轰动——审理全程仅用时20分钟左右,位于北京的原告和杭州的被告均没有出现在线下法庭上,打官司像“网购”一样便利。类似案例一次次印证,“一次不用跑”就能完成诉讼。自媒体平台上,越来越多网民“自来水”式推介互联网法院。“一定要通过互联网法院维权,太方便了。”“足不出户,就打完了官司。”
7年来,杭州互联网法院紧跟信息技术发展步伐,建构全流程、全要素、全覆盖,集约高效、普惠精准、开放互动的现代化诉讼服务新模式,让群众享受到越来越多的互联网司法红利。
首创异步审理模式,将涉网案件的各审判环节分散在网上诉讼平台,允许各主体按照各自时间登录平台,以非同步的方式完成诉讼,进一步打破时空限制。
首创电子送达平台,向当事人的手机、电子邮箱、社交账号等发送法律文书,高效解决涉网案件找不到被告的棘手问题。
首创司法区块链平台,实现电子数据的全流程记录、全链路可信、全节点见证,从源头固定客观事实,法官可以高效查明案件事实,提升解纷效率。
首创“5G+区块链+智能合约”的互联网执行新模式,从技术层面有效解决传统执行模式中信息交流不畅、执行公开度不高等问题,让当事人胜诉权益“兑现得更实”。
创设《诉讼平台审理规程》《网上诉讼规程》《涉网案件异步审理规程》等程序规则体系,为人民法院出台在线诉讼、在线调解、在线运行三大规则提供实践样本。
2023年8月,杭州互联网法院发布《高标准打造新时代互联网法院行动计划》,加快推进互联网审判法庭建设转型升级,尝试以“元宇宙”技术为支撑,构建三维虚拟法庭空间和虚拟数字人,还原真实庭审场景细节,迭代优化互联网法院诉讼平台、电子证据平台、在线调解平台、司法区块链等技术应用,持续推进“云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优化“云立案、云缴费、云调解”等特色功能,探索推进“虚拟共享法庭”入驻平台、电商网红村等网络“最末端”,优化诉讼体验,真正让公平正义“触网可及”,打造现代化诉讼服务实践地。
立规:从个案裁判到网络空间“规则之治”
全国首例操纵“网络水军”案庭审现场。
今年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举办“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4年度十大案件”揭晓活动,公布2024年度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及十大提名案件。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的全国首例操纵“网络水军”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4年度十大案件”。
该案中,杭州互联网法院认定,组织、操纵“网络水军”开展“转评赞”“直发”“投诉举报删帖”等属于流量造假和干预信息呈现行为,破坏网络生态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构成传播网络虚假信息,当庭判决被告删除虚假信息,注销涉案网络账号1294个,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公益损害赔偿金100万元。
引起学界、业界高度关注。
“判决明确了网络水军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公益侵害属性、损害赔偿计算等法律适用规则,为网络虚假信息内容治理的民事公益诉讼路径首次确立了司法标准。”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刘晓春说。
“此类新型公益诉讼的制度证立和适用扩张,是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最新动向。”《数字法治》杂志社专栏邀请该案件审判长陈增宝和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肖建国、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谭秋桂、中华司法研究会谢勇等5名专家学者共同解读该案判决的示范意义。
在杭州互联网法院,此类前沿新颖的案件并不少见。首例“虚拟数字人侵权案”首次界定虚拟数字人的表演者权归属;首例“大数据权属案”推动建立合规高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首例涉“NFT数字藏品案”从法律层面对NFT及NFT交易平台法律属性进行定性,厘清了NFT交易平台的注意义务、法律责任。立足“从技术领先迈向制度引领”这个历史新方位,杭州互联网法院以裁判“定标尺、明边界、促治理”,主动回应网络社会治理需求和人民关切,为互联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今年初,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的一起奥特曼形象被AI侵权案再一次引发社会关注。用户在AI平台上传奥特曼作品后,进行AI再创作,生成与奥特曼形象实质性相似的侵权图片,权利人遂起诉维权。法院审理认定,AI平台虽提供生成式AI服务,但侵权图片训练素材由用户上传,且无证据表明其与用户共同提供作品,不构成直接侵权,但其怠于采取符合侵权损害发生时技术水平的必要措施来预防侵权,未尽审核义务,构成帮助侵权,判令被告停止侵害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3万元,为生成式AI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认定划定了边界。
“典型案例对于提炼网络裁判规则意义重大。我们的目的,是要通过大量的个案总结规则,进行司法指引,营造一种清朗的互联网环境。”在杭州互联网法院院长陈增宝看来,互联网司法实践直面技术挑战,要推动互联网司法治理高质量发展,关键还在于专业的司法能力和审判人才。
近年来,杭州互联网法院聚“微创新”为“大变革”、以“固根本”利“长远”,聚焦“学习型”法院建设,全面推进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以制度规范加强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以“互联网法治大讲堂”“数字法治青年说”等自主培训品牌建设持续提升互联网司法能力,持续加强与高校、智库等交流合作,一体融合推进干部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为推进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深度融合、双向赋能,2024年10月,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实验室杭州互联网法院基地启动,同年12月,西南政法大学网络空间国际治理研究基地杭州互联网法院研究中心启动,共同推动新时代复合型法治人才联合培养。
得益于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互联网司法“专家型”领军人才和“实务型”人才不断涌现。7年来,3人被评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优秀法官;2起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8起案件先后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连续5年中标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3年获评优秀;在国家级刊物发表文章260余篇。
杭州互联网法院充分发挥互联网司法“试验田”作用,先后梳理形成涉平台生态、数据权益、算法规制、数字消费等五大裁判规则体系,护航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全国首例“大数据产品案”等裁判规则上升为立法条文或行业公认的行为指引,为“数据二十条”的发布提供实践样本。
辐射:从“浙江经验”到国际网络纠纷解决优选地
杭州互联网法院的影响力早已超越国界。
2018年8月,在我国宣判的涉网红卡通形象“小猪佩奇”的著作权纠纷案件登上了英国《泰晤士报》,被称为“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决”。几个月后,又被写入当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这起备受关注的案件正是出自杭州互联网法院。
“回顾整个案件,小猪佩奇权利人选择在杭州互联网法院起诉,正是基于对互联网法院司法能力的高度信任。”陈增宝说,“许多境外案件当事人在收到我们发出的电子传票后,也会登录诉讼平台应诉。”
7年来,杭州互联网法院受理跨境贸易纠纷案件486件。其中,跨境数字贸易纠纷占比98%。
2020年,为化解跨境电商迅猛发展、交易量不断攀升带来的新型国际商事纠纷,杭州互联网法院设立全国首个跨境贸易法庭,集中受理跨境数字贸易等纠纷案件,主动适应跨境数字贸易发展。
跨境贸易法庭成立当天,审理了一起跨境电商“自营”标记混淆案。新加坡人张某在我国某跨境电商平台上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购买时商品名称带有“自营”字样。后因产品和交易问题,张某向平台申请赔偿,双方发生纠纷。法庭通过在线诉讼平台,召集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审理认为,因平台未纠正标有“自营”标记的商品,造成消费者混淆交易主体,由此产生的损失应由平台承担,张某在新加坡完成“海淘”维权,获得全额赔偿。
2021年,杭州互联网法院乘胜追击,上线全国首个跨境贸易司法一站式解纷平台,实现调解、仲裁、公证、诉讼等多种纠纷在线一站式解决,为跨境贸易纠纷当事人提供没有国界的新型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平台不断优化升级,2024年入选世界互联网大会跨境电商实践案例。
2023年11月,杭州互联网法院跨境贸易法庭建设成果亮相第二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现场发布中英双语版《杭州互联网法院服务保障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杭州片区数字贸易健康发展白皮书(2023)》《杭州互联网法院司法护航跨境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十大典型案例》,为跨境数字贸易市场行为明确规则,向世界传递中国实践、中国行动和中国方案。
2017年成立以来,杭州互联网法院多次受邀参加“世界互联网大会”等全球性论坛及国际会议,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一带一路”国家法官研修班教学联系点,先后7次以“云参观”形式为古巴、摩洛哥等国家和地区司法人员授课,引起国际社会广泛关注。
从改革“试验田”到全国“模范生”,杭州互联网法院的七年历程,是中国司法拥抱数字时代的缩影。它以技术重塑正义,以规则引领治理,正如陈增宝所言:“杭州互联网法院始终要当好排头兵、孵化器,以数字正义推动实现更高水平的公平正义!”
采访手记
看见数字时代司法的胆识与自信
互联网法院是技术走在最前沿的“大拿”,人脸识别、诉状自动生成、智能自助立案系统、语音识别系统……构成了互联网法院高效运转的基础。
不过,技术是路径,机制是保障,人才是根本,公正司法永远是灵魂。在杭州互联网法院,一群既懂代码又懂法典的复合型法官让技术理性与司法温度共振,他们不迷信技术万能,而是始终站在价值判断的圆心,守护的不只是代码和数据,更是数字时代的人心。
互联网法院的启示在于当技术变革浪潮袭来,司法不应是被动的适应者,而要成为主动的塑造者,既要让正义提速,更要让规则立新。
梳理杭州互联网法院成立7年的大事要事,可以看见中国互联网司法的攀登足迹。未来,随着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新技术发展,其作为互联网时代“法治守护人”的角色将更加关键。
来源:人民法院报·2版
记者:余建华 | 通讯员:王小云 赵媛媛